根据近期疫情发展态势,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,坚决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按照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从10月7日起,学校封闭管理。师生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出校门、不得跨校区流动。外来人员一律不进校。除体育课外,其他课程转为线上教学。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全体居家线上教学,无特殊情况不得返校。
2.暂停堂食。不安排大型会议、培训、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。校车暂停运行。
3.外卖一律不进入校园,专门设立快递收放及领取点,统一对快递外包装进行消杀、集中处置包装物,快递覆膜、包装盒等一律不得带回宿舍。
4.因特殊原因需进校人员,入校时需进行“一扫五查”,并进行抗原检测,正常者经学校防控办批准方可入校。
5.从10月7日起,进行连续5天全员核酸检测,第6天起根据情况适时调整。
6.校领导,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,学校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学工部、保卫处、后勤处、公寓管理中心、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职工在岗正常上班;纪委(监察专员办)综合室、监察室,宣传部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团委、图书馆、信息中心等需开展正常业务的部门安排专人到岗值班;二级学院组织由学院领导、管理干部、辅导员组成的足够学生管理力量住校值班。所有在校上班值班人员,一律在校住宿。不直接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部门人员可居家线上办公,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。
7.各学院、相关部门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,加强对师生的人文关怀,密切关注、积极回应师生诉求,及时对师生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。师生员工应做好自我防护,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“一米线”“戴口罩”等措施,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。
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10月7日